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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 王春 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近日作出了《關於修改<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>第十九條的決定》,明確將“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,已生育一個子女的”作為經批准後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法定情形。浙江省因此成為全國首個通過修改計劃生育信用貸款地方性法規,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“單獨二胎”政策予以落地的省份,這意味著從今年1月13日開始,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浙江公民,可以生育兩個孩子了。
  去年12月底,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《關於調整生育政策的決議》,要求各地及時修改相關地方法規或作出規定,依法啟動實施單獨二胎政策。據浙江省人大負責人介紹,浙江全面推行計劃生育以來,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30年,群眾生育觀念發生整體性變化。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浙江從2010年開始,老年人口規模進入快速增長期,人口結構性矛盾逐步顯現,有必要在全國率先實施單獨二胎政策。  (原標題:浙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江省人大修法“單獨二胎”政策率先落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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